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广东广旭整合营销传播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》,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为优化资源配置,促进控股子公司广东广旭整合营销传播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旭营销”)转型升级,广州小马过河资产运营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小马过河”)与以梦为马(广州)资产运营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以梦为马”)拟向广旭营销增资337.9万元,其中小马过河出资245.045万元,以梦为马出资92.855万元,本次增资款全部计入注册资本,不计入资本公积。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,不参与本次增资。
本次增资完成后,广旭营销注册资本由473.06万元增至810.96万元,小马过河持有广旭营销的股权比例由40%增至53.55%,以梦为马作为新进股东持有广旭营销的股权比例为11.45%,公司持有广旭营销的股权比例由60%稀释至35%。
自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,广旭营销不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,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。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,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。
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,也不构成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。
经营范围: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企业管理;企业管理咨询;咨询策划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软件开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;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;软件外包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小食杂;食品销售;酒类经营。
经营范围:文艺创作;专业设计服务;办公服务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创业投资(限投资未上市企业);企业总部管理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管理;日用百货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具用品零售;文具用品批发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
主要经营场所:广州市天河区高科路32,34号B1栋南座第二层211-1713房
经营范围:创业投资(限投资未上市企业)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四、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
本次增资定价以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,根据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(中职信审专字[2024]第2908号)《审计报告》及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(联合中和评报字[2024]第6281号)《评估报告》,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,广旭营销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473.06万九游娱乐元。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,经各方充分沟通、协商确定,交易定价公允、合理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本次增资完成后,甲方的董事会将由3名董事组成,其中乙方一委派2名(含董事长),公司委派1名。甲方设立监事1名,由公司委派。
协议任何一方违约,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,有权采取措施以维护其权利。
本次增资系为优化资源配置,促进广旭营销转型升级。本次增资完成后,广旭营销不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,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,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。
3、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(中职信审专字[2024]第2908号)《审计报告》;
4、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(联合中和评报字[2024]第6281号)《评估报告》。
版权所有:Copyright © 2024 九游娱乐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72226号